茅臺酒因產自貴州茅臺鎮而得名,但這個鎮子最初並不叫茅臺鎮,而是叫茅草村。
中國歷史上的唐代,國境的西北和西南兩大地區幾乎同時出現白酒蒸餾技術。其後宋、元、明三朝間,位於今大方縣以東不足百公裏的播州(今遵義)壹帶,制作白酒運用的就是這種普通釀酒技術。
明萬歷二十年(1600年),朱明王朝發動了平息播州土司楊應龍之亂的戰爭。遵義境內農業遭受崩潰性的破壞。而蜂擁而至的前後***20多萬官兵,酗飲歡宴,播州白酒的消費量陡增。
相對集中在茅臺村的酒作坊主便被迫采用對整地窖酒醅進行多輪次發酵蒸餾取酒,其間摻入部分新原料的辦法,以便充分利用酒醅中的澱粉含量,節省來源不足的高粱、小麥。
於是在茅臺村酒作坊中產生出了壹套“多輪次摻沙發酵蒸烤”茅臺酒生產基礎工藝。此後這裏各代酒師又相繼創造了“堆積工藝”,使多輪次間摻入的新原料得充分發酵;有的酒師又把第壹次蒸餾得到的質量較差的酒液潑回酒液潑回酒醅使之在再次發酵中增香。
於是又產生了茅臺酒生產的“回沙工藝”。之後,又有了高溫制曲、大量用曲、端午踩曲、重陽下沙、陳釀及其他環節的技術。
大約發端於明萬歷二十八年前後的茅臺酒生產工藝,到清乾隆初年,歷經壹百多年初步臻於完備,並產生了壹個獨樹壹幟的白酒酒體,聲名遠揚。
從清朝末年起,因茅臺酒聲名日震,人口大增,遂改茅草村為茅臺鎮。
擴展資料:
茅臺酒用小麥制曲,經八次發酵,貯存二三年後方可出廠。它的獨特感官指標是酒液無色透明,飲時醇香回甜,沒有懸浮物及沈澱,酒香突出,幽雅細膩,酒體醇厚,回味悠長,空杯留香持久,經久不散。
茅臺酒的商標,最初用木刻印刷,只是在壹個花瓣形的圖案內,書寫“貴州省茅臺酒”幾個楷書字樣而已。後來才改為連史紙鉛印。商標定名:成義酒房為“雙德牌”,榮和酒房為“麥穗牌”,恒實酒房為“山鷹牌”。
1952年統改為“工農牌”。1954年後,分為內銷和外銷兩種商標:內銷為“金輪牌”(又名“工農牌”),外銷為“飛天牌”。文革時期曾壹度改為“葵花牌”,旋又恢復“金輪牌”、“飛天牌”,壹直沿用至今。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