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實質審查:根據法律規定,審查商標是否可註冊,是否違反《商標法》的禁止條款。對於實質審查未通過的商標,審查員將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告知駁回理由。申請人可以在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的期限內提交復審請求;否則視為放棄申請,申請日和申請號不予保留。
3.公告和異議:商標通過審查後,通知申請人商標申請已被受理,並在商標公告中公布。任何人都可以在兩個月的公告期內提出異議,陳述理由,提交相關證據。
4.商標註冊:經異議裁定可以註冊的商標,或者經公告無異議的商標,予以註冊,並發給註冊證。整個申請過程順利(如果沒有拒絕、反對等情況。)大概需要24-2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