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銷合作社標識屬於知識產權。2007年5月23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復函總社,同意對中國供銷合作社標識予以官方標誌備案。商標局在復函中明確經研究,我局認為中國供銷合作社標識應當予以保護。根據商標法的有關規定,自即日起,任何他人將該標識或與該標識近似的文字和圖形作為商標申請註冊的,我局將予以駁回。
供銷合作社說明
全國供銷合作社系統由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省級供銷合作社,地級供銷合作社,縣級供銷合作社,基層供銷合作社5級組織機構組成。目前已形成農業生產資料,農產品,日用消費品以及再生資源四大網絡體系,擁有經營網點78萬多個,2011年銷售總額突破2萬億元,利潤突破200億元。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是全國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由國務院領導。設立理事會。監事會,實行理事會主任負責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