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轉讓有哪些規定?商標權可以通過轉讓交替主人,很多人也通過轉讓商標權獲得了壹定的經濟效益,尤其是知名商標權非常有價值,但商標權壹轉讓就不會立即生效。
轉讓商標權的法律法規
第四十二條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合同,並***同向商標局提交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註冊商標的產品質量。
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同時轉讓在同壹商品上註冊的相似商標,或者在相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相似商標。
商標局不予批準,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原因,以便容易引起混淆或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
註冊商標轉讓經批準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商標權轉讓
商標權轉讓是指註冊商標所有人依法將其因註冊商標產生的商標權轉讓給他人的行為。轉讓人應當保證自己是商標所有人,並在簽訂前向誰發放了哪些類型的商標使用許可證,以及原申請許可合同中對商標所有人義務的要求。
商標權是壹種具有經濟效益的無形資產,可以用於抵消,即依法出讓。根據《商標法》,商標可以轉讓。轉讓註冊商標時,轉讓人應當與受讓人簽訂轉讓合同,並***同向商標局提交申請。
在轉讓商標權時,應委托商標評估機構根據《企業商標管理若幹規定》的要求進行商標評估,根據評估價值解決債務抵付問題,並及時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轉讓手續。
商標保護期限
商標權保護期是指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的有效期。我國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註冊審批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有效期屆滿後可以續展;商標權續展是指商標註冊人通過壹定程序,保持原註冊商標的有效期,保持其註冊商標的專利權。
我國《商標法》要求,註冊商標有效期屆滿必須正常使用的,必須在到期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每次續展註冊期限為十年。續展註冊經批準後,將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