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商標國際分類***包括45類,其中商品34類,服務項目11類,***包含壹萬多個商品和服務項目。尼斯分類法為國際通用,尼斯分類表包括兩部分,壹部分是按照類別排列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表,壹部分是按照字母順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三條 經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註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
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誌。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的特殊事項,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