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什麽是法律費用:
1.律師費是律師代表債權人提起訴訟並跟進訴訟完成情況所收取的費用。律師只有向法院提出申訴,才能收取訴訟費。
2.律師費不是律師成功後的提成。
3.在向律師支付訴訟費時,債權人還必須支付訴訟費。
二、當事人應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壹)案件受理費;
(2)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日期出庭所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費。
三。北京法院收取的費用:
1.每件離婚案件應給付5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無需另行支付;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0.5%繳納。
2、其他非財產案件各付50元。
3.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格的,每件支付500元;有爭議的金額或者價款,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支付。
法律依據:
訴訟費支付辦法
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按照下列標準支付:
(壹)財產案件按照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款分期累計支付;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繳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萬元的部分,按2.5%繳納;
3.超過654.38+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繳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繳納;
5.超過50萬元至654.38+0萬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
6.超過654.38+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0.9%繳納;
7 .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0.8%繳納;
8.超過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的部分,按0.7%繳納;
9.超過654.38+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0.6%繳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支付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