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者都可以被起訴;認定侵犯註冊商標權的過程有三個基本步驟:1、確定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範圍。註冊商標專用權的範圍是認定商標侵權的基本依據。判斷商標侵權行為能否認定或主張構成所考慮的壹切因素,都是圍繞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範圍進行的。根據我國《商標法》第五十壹條規定:“註冊商標專用權以註冊商標和核準使用的商品為限。”顯然,從這壹規定來看,註冊商標專用權的範圍僅限於該註冊商標和該註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範圍由兩個因素決定,壹是註冊商標;二是註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兩者結合構成了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範圍,也決定了商標侵權行為與被控侵權客體進行比較的標準,從而得出是否構成侵權的結論。2.確定被指控侵權的具體對象。被控侵權對象的確定由兩個因素決定,壹是被控侵權的商標,二是被控侵權的商標所使用的商品。確定被控侵權具體客體的意義在於確定和固化被控侵權的載體,為下壹步與商標權保護範圍的比較打下堅實的基礎。它與確定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範圍同等重要,是認定商標侵權的另壹個比較對象。3.將被控侵權客體與註冊商標和該註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進行比較,確定被控侵權商標是否相同或者近似,被控侵權商標使用的商品與該註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屬於同壹類別或者近似。通過認定侵權的三個基本步驟,特別是將被控侵權客體與註冊商標及註冊商標核準使用的商品進行比較後,才能確定是否構成商標侵權。被撤銷前的註冊商標應當受到保護。商標專用權是通過註冊產生的,經過法定程序和嚴格審查。因此,商標專用權成立後,在被撤銷前,即使認為該商標註冊不當,也應在法律範圍內予以保護。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撤銷註冊商標的決定或者裁定,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撤銷前作出並執行的決定,不溯及既往。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在法律規定的六個月寬限期內,原註冊商標所有人仍未申請續展,或者續展申請被駁回的,在此期間他人使用相同或者近似商標不構成商標侵權;原註冊商標所有人申請續展並被核準,他人在此期間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構成商標侵權。綜上所述,他人侵犯商標可以通過起訴來解決,但是處理的時候壹定要確定起訴的對象。只要雙方都有責任,就可以起訴。所以辦案有其法律依據,必須按照流程進行。
法律客觀性:
《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壹)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二)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造成混淆的;(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