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護對象不同——商標保護的是品牌的名稱和LOGO,專利保護的是技術方案。
專利分為發明和實用新型,發明指的是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提出的新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指的是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2.時間不同——商標有效期為10年,到期可以續,如果不停的續可以永久使用;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自申請日起計算,到期是不能續的。
3.申請人有差別——自然人可以申請專利,商標自然人也可以申請但必須是個體工商戶或農村承包戶。商標是商戰的利器,如果要進行大規模營銷必須有商標。專利是競爭壁壘,有專利可以獨享。企業沒有專利也可以營銷,但是沒有商標營銷就非常困難。
4.融資差別——商標在質押融資的時候壹般已進入高速成長期,要求是著名商標或馳名商標,專利技術不壹定是成熟企業才有,壹般情況下是在創業期。
5.費用不同——商標每10年交費壹次;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商標必須壹次性繳納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