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韓國商標所需資料
1)商標註冊委托書,須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2)申請人名稱(申請人為法人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清晰公章;申請人為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證得復印件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或掃描件)加蓋清晰公章,海外人士只需提供護照即可);
3)申請人地址(申請人為法人的申請地址需與營業執照上的地址壹致);
4)清晰的商標圖樣;
5)尋求註冊的商品或者服務
註冊韓國商標的流程
1)商標設計——註冊韓國商標申請之前自行設計商標。
2)商標查詢——提供簡單地商標查詢報告。
3)商標申請——商標註冊申請文件遞交至韓國知識產權局。
4)商標受理——商標註冊處發給申請人壹個受理編號的回執。(能申請當天受到韓國特許廳的受理通知書)
5)商標審查——商標審查分為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兩個過程。
6)商標公告——商標審查通過便刊登公告,為期3個月,任何人都可以對該商標提出異議。
7)商標註冊——商標公告無異議或經裁定商標異議不成立的,或商標註冊成功的。正常情況下取得商標註冊證書為12-15個月左右。成功註冊後有效期為10年,期滿前六個月按時進行續展即可。
商標註冊查詢
韓國商標局在受理申請時不提供免費查詢,因此在註冊之前[特別]建議進行獨立的查詢。商標查詢7個工作日。如須郵遞查詢文件的原件時間為兩個星期。
商標審查程序
1、形式審查
提交申請後半個月內受理。申請受理後起1個月內進行形式審查,對不符合要件的申請給予壹定的補正期限,補正後的內容符合要求的進入實質審查程序,補正不符合要求的特許廳長可以宣告該商標註冊申請無效。
2、實質審查
壹般從申請到實審結束需要12~14個月。
審查員經過審查認定該註冊申請符合核準標準時,進行商標註冊申請公告,如果不符合核準標準的,通知申請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內陳述意見。
提出意見或者進行補正後符合核準註冊的要求時,進行商標註冊申請公告,仍不符合核準註冊要求的,作出駁回決定。
申請時間
取得官方商標受理文件時間約為半個月左右,申請時間12-14個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