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妳接受法庭調解方案,法庭也是看在妳是個體戶,沒有什麽經濟實力才提出8500元的,如果上法庭,不會低於這個數的。
妳寫的六十三條還缺了壹部分,如下: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六十三條 。。。
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註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三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上述雖然不入耳,但是實話實說,還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