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機關辦理公證,按照規定收取公證費,公證收費標準簡介如下:1、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國籍、委托書、親屬關系婚姻狀況、未受或受過刑事處分,收費10元;2、證明印鑒屬實,證明副本、節本、譯本與原本相符、證明影印件與原件相符,收費5元;3、證明招標、拍賣、開獎、收費100~150元;4、證明遺囑、遺贈、證明產權、證明查無檔案記載,收費10元;5、證明法人資格、收養、財產分割、證明產品抽樣檢測,收費10~30元;6、證明擔保書、證明公司章程、資信情況等有關文書,收費50~200元;7、證明商標註冊,收費50元;8、證明勞動保險金、養老金、子女助學金的,每件收費5元;9、證明遺贈撫養協議,收費10~50元;10、證明勞務合同,收費5元;11、證明經濟合同、企業承包、經營合同:(1)標的總額不滿10萬元的,收費10~50元;(2)10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收費100元;(3)5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收費300元;(4)100萬元以上不滿200萬元的,收費600元;(5)20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的,收費1000元;(6)300萬元以上不滿400萬元的,收費2000元;(7)400萬元以上的,收費3000元。12、證明股票、房屋轉讓、買賣、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的,按股票面額或房價的千分之三收費,但最低收費不得低於10元;13、證明財產繼承、贈與:接受益人收金額總數收費(1)不滿1萬元的,按1%收費,但最低收費10元;(2)1萬元以上的,按2%收費。14、證明債權文書有強制執行效力的,按債務總金額的千分之三收費,原債權文書經過公證的,按千分之壹收費,最低收費10元。15、翻譯,每千字15元,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計。外文打字,每千字2元。外文校對,每千字5元。16、保管遺囑或其他文件、證據保全,收費5~10元。17、已受理的立卷中途撤回的,收費2~5元;18、起草、修改合同文本,收費5~20元;19、代寫與公證事項有關的文書,收費3~5元。
法律客觀: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司法部《關於調整公證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費[1998]814號,地方具體公證收費標準如下:壹、證明法律行為(壹)、證明合同(協議)1、證明經濟合同(1)、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按下列標準執行:標的額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0.3%,按比例收費不到200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收取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收取0.1%;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收取0.05%;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2)、證明其他經濟合同,按下列標準執行:標的額20000以下的,收取比例為1%;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2、證明民事協議,每件收費150元,涉及財產的加倍收取。(二)證明收養關系1、生父母***同送養的400元/件2、生父母單方送養的600元/件3、其他監護人送養的800元/件(三)證明財產繼承、贈與、遺囑、遺贈按標的額的2%,最低收取200元二、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壹)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姓名、駕駛證、成績單、獲獎名次、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未受(受過)刑事處分等80元/件;證明聲明書200元/件(二)證明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資格、資信400元/件(三)證明不可抗力事件300元/件(四)辦理證據保全1、證人證言及書證200元/件2、聲像資料、電腦軟件保全700元/件3、對物的保全不動產800元/件其他物證保全300元/件4、侵權行為和事實900元/件(五)制作票據拒絕證書400元/件三、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壹)知識產權的享有、轉讓和使用許可文書500元/件(二)證明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1、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授權委托書、公司章程、會議決議、營業執照、稅務登記及其他法律文書400元/件;2、證明及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100元/件四、提存公證,按標的額的0.3%,最低100元,代申請人支付的保管費另收。五、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按債務總額的0.3%收取。六、已受理的公證事項,申請人要求撤回的未經審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經審查的按照該公證事項收費標準的50%收取七、對其他民事協議、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的公證服務收費:1、證明宅基地使用(農村建房)協議100元/件;2、證明擔保,按擔保額0.3%收取,最低200元/件;3、證明抵押登記,按登記額的0.2%收取,最低收200元/件;4、證明勞務合同:50元/件;5、證明農轉非合同:50元/件;6、證明股票發行:30000-100000元/件;7、證明拍賣:比照經濟合同收費,最低200元/件;8、證明開獎:2000元/件;9、證明開標、決標結果:5000元/件;10、證明抽號:50元/件;11、證明產權、所有權、使用權、財產分割按標的額的2%,最低200元/件;12、證明財產清點、清算、評估和估損:公民個人500元/件,法人單位2000元/件;13、起草及修改合同文本:200元/件;14、常年公證服務:雙方協議收費;15、證明婚前財產或夫妻財產約定按財產標的額的2%收取,最低200元/件;16、證明監護協議:100元/件;17、證明計劃生育協議:30元/件;18、證明定向培訓協議:300元/件;19、證明出國留學協議:500元/件;20、證明居住公證:200元/件;21、證明健康狀況、屍體檢驗、屍體火化、指紋:200元/件;22、翻譯:參照國家有關譯文規定收費(公證書譯文60元/件);23、外文打印、校對每千字收費30元,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計算;24、解答法律咨詢:公民個人10元/小時,單位30元/小時,不足壹小時的按壹小時計算;25、查詢公證檔案:50元/卷;26、保管遺囑:30元(件)/年;27、保管遺產:雙方協商收費;28、公證書副本:10元/份;29、證明復印件與原件相符:200元/件;30、專項調查:調查費、差旅費、交通、住宿等由雙方協商收費。八、證明簽名、印鑒:1、證明法人印鑒、法人代表人簽名的收800元/件;2、證明公民個人簽名、印鑒的收100元/件。九、證明競賽的收2000元/件十、親子鑒定(現場監督抽取血樣)收300元/次十壹、證明譯文與原文相符的收300元/件十二、證明民事委托書的收200元/件(涉及財產的按受益額的2%收取,最低200元)十三、證明執行書(決定書、通知書)送達公證的收300元/件(本市轄區以外的收2000元/件)十四、凡未列入收費標準的公證事項,可參照上述條文中相類似的公證收費標準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