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註冊申請書(由代理機構提供),壹式兩份
2、商標代理委托書(由代理機構提供),壹式兩份
3、申請人為企業、團體、組織的,需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A4),即:營利事業登記證(臺灣);申請人為自然人的,需身份證復印件(大陸),其他國家或地區,需臺胞證或護照;(其中以個人名義申請註冊的還需同時提供相應的合法經營資質證明——如個體工商戶的個體工商登記證明)
4、擬申請註冊的商品或服務項目.
5、清晰的黑白商標圖樣6張紙質的或電子檔(若指定顏色則需彩色圖樣6張,黑白墨稿2張),規格為5cm×5cm至10cm×10cm之間。
6、優先權文件(如果要求優先權)所謂優先權,是指擬註冊商標已在國外註冊或在國際或國內政府部門舉辦並認可的展銷會首次展出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
申請商標註冊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其身份證明文件。商標註冊申請人的名義與所提交的證明文件應當壹致。 前款關於申請人提交其身份證明文件的規定適用於向商標局提出的辦理變更、轉讓、續展、異議、撤銷等其他商標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