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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中國香港商標簡介
1、香港商標法是參照英國商標法制定的,與英國同屬於英美法系。香港商標的註冊基於使用在先原則為主,申請在先原則為輔。新的香港知識產權法在2003年4月4日開始實施。
2、商品商標、服務商標、系列商標、防禦商標、證明商標、形狀商標、氣味商標在中國香港都可以註冊。
二、香港商標註冊所需資料?
1、 以法人申請,附《營業執照》或有效登記證明復印件 1 份;以自然人申請附個人身份證明文件 1份;
2、 申請人的詳細信息,包括姓名或名稱,性質、國籍以及詳細地址、郵編,聯系方式;
3、 電子版商標標樣;
4、商品名稱和類別;
5、 如需申請優先權,提供優先權聲明材料(六個月內提出的在其他國家申請該商標的證明)。
三、香港商標申請和註冊
1、申請人資格: 本國或外國的法人、自然人或團體等都可以申請商標註冊。
2、申請流程(順利情況):
(1)形式審查: 申請遞交後給定申請號及確認申請時間。此階段,審查申請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2)實質審查:?根據法律審查商標是否具有可註冊性,例如,是否具有顯著性。如果審查員認為商標不宜註冊,發出駁回通知。申請人可以在規定時間內予以答復。申請人也可以申請延時進行答復。?
(3)公告: 商標通過審查後,申請人會被告知 商標申請 已接納並刊登在商標公告上。任何人都可以在3個月的公告期內提出異議,並陳述理由及提交相關證據。
(4)註冊核準: 經異議被裁定可以註冊的商標,或經公告沒有異議的商標將獲準註冊並下發註冊證。整個順利的申請過程( 如果沒有駁回、異議等情況出現) 大概需要 6 - 8 個月。
3、有效期: 從申請日起算 10 年 ,註冊有效期滿需繼續使用的,應在註冊有效期滿前 6個月申請商標續展註冊,每次續展註冊有效期為10年;6個月的寬展期,但要繳納額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