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珠當上格力的董事長後,第壹件事就是換掉代言人成龍,有人問她為什麽這麽做,她的回答令人深思!董明珠認為,成龍的代言費壹年不下千萬元,這些年來代言費就花了壹個多億,雖然這個數目對格力還是不多,但是也不少,讓我代言壹分錢都不要花,所以我會壹直代言下去。
董明珠上任格力董事長能坐上格力董事長的位子,董明珠也深知明星代言背後有著多麽大的作用。早些年大家壹開口買東西都是問是“誰誰誰”代言的嗎?因此會讓大家增加對品牌產品的信任度,而隨之而來眾多的明星代言翻車事件導致很多商家開始尋找奧運健兒代言。比如郭晶晶代言的藍月亮、蘇炳添代言的小米、就連楊倩在比賽的時候佩戴的壹個小發卡都能在電商平臺引起壹波搶購的熱潮。
對於明星代言這件事,而董明珠卻說:“成龍的代言費壹年要好幾千萬,我不如把自己放上去做代言人,雖然省下來的幾千萬對格力來說不多,能省則省,不如拿去做別研發。”
首先就換掉代言人成龍在董明珠看來,明星代言可以起到擴大品牌名氣的作用,但壹年幾千萬的支出,也是不少的開支,由董明珠本人代言之後,幾年可以省下壹億的支出,而且自己代言,也是對產品的壹種負責,把成本節約在商品上,細節之處,大家可以看得到。董明珠用自己換下明星做代言,雖說熱度不及明星,這種做法實則不是壹種從觀念上的改變,是中國企業的壹次改變,所謂華而不實,分得清什麽是有用的什麽是沒用的。
壹年省幾千萬這個女子,雖然36歲前的人生平淡無奇,但36歲後的她,卻用自己的堅韌和執著走出了壹條別人無法復制的路。無論營銷還是管理,董明珠都是個天才。但能夠在36歲時重新選擇和定位自己的人生,並且壹直堅持到現在,並不是每個人都有的勇氣。
關於代言人,董明珠的做法有人認可,省下大筆資金,用來改善產品,造福消費者,這是大智慧,而且還可以避免因為明星歧途導致的損失,這幾年劍走偏鋒的明星太多了;也有人覺得董明珠做法有不足之處,以自己名譽擔保是好事,但相對消費者來說,還是年輕人更有吸引力壹點,而且讓自己捆綁企業,這樣是不是也會影響企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