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3月份之前商標的商品類別受個人營業執照經營範圍的限制,2016年03月14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發布了通告:
為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進壹步優化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制度環境,切實服務商標申請人,簡化自然人辦理商標註冊申請時提交的手續文件,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我局對個體工商戶辦理商標註冊申請時申報商品或服務範圍是否在其核準經營範圍內不再進行審查。申請人持有未記載經營範圍信息的新版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辦理商標申請事宜的,不再提交從登記機關指定網站下載打印的關於經營範圍的證明材料。辦理轉讓商標申請,受讓人為自然人的,參照上述事項辦理。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