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民事訴訟的律師費用壹般是多少?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民事訴訟訴訟費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壹)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二、民事訴訟的具體流程是什麽
1、 起訴,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 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3、 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開庭審理 (1)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2)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3)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3)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4)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5)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區分對待: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以上就是民事訴訟的律師費用壹般是多少的相關解答,總的來說,發起民事訴訟的律師費不是統壹的,而是看案件的復雜程度來決定。如果是家裏是處於低保戶等貧困家庭,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法院核實後將會派出專門的法律援助律師進行幫助,是不收費用的。關於民事訴訟的律師費用壹般是多少,大家明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