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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案件中商標的常見例子

熊貓:在中國被視為國寶和寵物,但在穆斯林國家卻被鄙視;非洲商標也禁止熊貓。

大象:在印度、斯裏蘭卡等國是吉祥、莊重的象征;然而,在壹些歐洲國家,大象是傻瓜的代名詞,這種模式在英國是被禁止的。

孔雀:在中國和東南亞,它是好運和美麗的象征。印度仍尊其為國鳥,但歐洲人視其為洪水猛獸。

貓頭鷹:中國視其為不祥之兆,西方人視其為智慧、勇敢、堅毅的化身,瑞士人除外。

蝙蝠:西方將其視為恐怖、死亡和厄運的象征,連小孩子都知道它是“吸血鬼”;然而,我國視之為幸福和吉祥的預兆。

狗:在西方被視為忠誠的伴侶,受法律保護;北非壹些國家的人們害怕狗的圖案。

貓:在許多國家,它們被視為寵物。歐洲人認為貓能帶來好運,但西方國家的許多人認為黑貓不吉利。

兔子:很多國家都把兔子視為可愛溫順的動物,但澳大利亞是個例外。因為兔子吃草,這是羊毛生產的禍害,所以不喜歡“兔子”牌商品。

鶴:中國視其為吉祥長壽的象征,但法國人認為鶴是蠢人的代名詞。“黃鶴”在英語中也有“不吉利的鶴”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