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經營過程中誰也不能保證公司就能壹直順利經營下去,遇到了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註銷公司才是明智之舉。那麽問題來了,公司註銷了,商標還能辦理轉讓嗎?
依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26、47條:被撤銷企業的商標仍可以轉讓,所以公司註銷後商標是可以轉讓的。公司註銷,應該及時進行公司商標轉讓。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商標註冊人死亡或者終止,自死亡或者終止之日起1年期滿,該註冊商標沒有辦理移轉手續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註銷該註冊商標。
同時公司註銷對於商標的處理,也要依照公司不同的情況,處理商標的方式也不同。具體處理方式有以下三種:
(1)國有或集體企業的商標,企業清算時未對該商標作出處置的,在其後的轉讓中,轉讓人需為鄉鎮企業的主管單位、鄉鎮政府的企業資產總公司,國有企業的主管單位國有資產局,但要出具相關的權屬證明。
(2)私營企業的商標,企業註銷前,未對商標進行處置的,又無法定承繼人的,視為放棄該商標,在企業註銷後,不能再將該商標進行轉讓,不具備主體資格的轉讓合同不成立。
(3)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的商標,在其企業註銷後,其負責人在提供相關身份證明及在工商部門開具的出資證明之後,可以辦理轉讓。
以上就是關於公司註銷後,商標是否還能轉讓的內容,需要註意的是,商標是以公司名義註冊的,那麽在公司註銷以後商標權也就不存在了,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該商標。至於公司註銷後,商標轉讓需要準備哪些材料,點擊“公司註銷以後商標怎麽轉讓,需要準備什麽材料?”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