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局和版權局區別
版權,僅僅是指出版物的出版權利。 知識產權 是壹個更寬泛的概念。包括: 專利 、 商標 、商譽、商號、 著作權 (電腦程序也屬於著作權)、電影電視播放權、轉播權等。 《 商標法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均屬侵犯 註冊商標 專用權: (壹)未經 商標註冊 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二)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三)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四)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五)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