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註銷的商標在轉讓後可以用。法律規定,企業註銷之前,商標未轉讓出來的,按照企業註銷時清算報告中的決議決定商標的歸屬。商標轉讓出來的,可以自由的使用。
法律依據:《商標法》 第五十條規定,註冊商標被撤銷、被宣告無效或者期滿不再續展的,自撤銷、宣告無效或者註銷之日起壹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註冊申請,不予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