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國受保護,其他任何人都不能使用。商標註冊就是在商品銷售國取得商標的專用權。商標壹旦註冊,他人就無法在同壹種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註冊或使用與自己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從而為贏得市場做好充分準備。
2)註冊商標是企業最重要的無形資產,可以傳承給後代,可以作為財產投資、抵押等進行轉讓和繼承。
3)產品容易在大型商場或超市銷售,越來越多的大型商場或超市只允許有註冊商標的商品進入。
4)大多數消費者認為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更可靠,容易贏得消費者的信任。商標有效註冊後,可以長期穩定地占領市場,擴大銷售量,保持良好的信譽,成為著名商標,進而成為馳名商標。不及時註冊,先註冊。結果就是,雖然妳花了很多錢做廣告,但是沒有任何經濟效益。妳反而會幫助別人,宣傳別人,為別人打造品牌。
5)避免辛辛苦苦想出來、精心設計的商標被他人搶先註冊。因為我國對同壹商標註冊申請實行“申請在先”原則,在後者的申請不僅可以被允許註冊該商標,而且不能重復使用,否則就構成侵權。
避免無意侵權,支付巨額賠償。最高人民法院新的司法解釋規定,賠償數額由被侵權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