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綜合類:
《民法通則》第五章第三節“知識產權”。
《刑法》分則第三章第七節“侵犯知識產權罪”;
高法院、高檢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合同法》第十八章“技術合同”。《對外貿易法》第五章“與對外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
(二)商標權類:
《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
高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案件有關管轄和法律適用範圍問題的解釋;
高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辦法》。
(三)專利權類:
《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
高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幹規定;
高法院關於對訴前停止侵犯專利權行為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幹規定。
《國防專利條例》。
(四)著作權類:
《著作權法》及其實施條例。
高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高法院關於審理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高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
《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
《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
(五)商業秘密類:
《反不正當競爭法》。
《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若幹規定》。
(六)植物新品種權類:
《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農業部分、林業部分)。
高法院關於審理植物新品種糾紛案件若幹問題的解釋。
(七)特殊標誌類:
《特殊標誌管理條例》;
《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
《世界博覽會標誌保護條例》。
(八)地理標誌類:
《商標法》。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辦法》。
《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
(九)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類: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高法院關於開展涉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案件審判工作的通知。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
(十)其他類: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
《關於中華人民***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的實施辦法》。
《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