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的好處大家逐漸意識到了,在福州註冊商標應該怎麽辦理呢?商標的註冊又有什麽流程要走的?小編為妳帶來了?商標註冊?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妳需要的。
福州商標註冊費用多少錢(僅參考)註冊費用按類別按個數收取,每類每個商標費用:
19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的費用,國內公司或個人,其中國家規費1000,代理費900)
30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的費用,國外公司或個人,其中國家規費1000,代理費2000)
福州商標註冊需要什麽資料申請商標註冊的,應當向商標局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書》及其它文件,具體要求是:
1、申請人必須按壹類商品壹件商標壹份申請的原則,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書》壹份。也即壹份申請書上填報的商品或服務只能限定在《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中的壹個類別之內。委托商標代理組織代為辦理的,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壹份。
2、《商標註冊申請書》應當填寫工整,申請人的名稱、地址應當準確。
3、每件申請應附商標圖樣10張(指定顏色)的彩色商標,應交著色圖樣10張,黑白墨稿1張)。
4、出示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提供經發證機關簽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以自然人名義申請註冊商標的,應提供相應的身份證件。
5、申請書件應當使用中文,外文文件應當附送中文譯本。
6、用人物肖像作為商標申請註冊的,申請人必須提供肖像權人的授權書並需經公證機關公證。
7、外國申請人要求優先權的,須在申請書上填寫初次申請國、初次申請日期及申請號,並需在3個月內向商標局提交優先權證明文件,逾期不提交證明文件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8、申請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的,還需要提供相應的章程及主體資格證明。
福州註冊商標流程商標註冊流程壹、形式審查
經過形式審查,申請手續齊備並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書件的,商標局發給受理通知書。
申請手續不齊備或者未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書件的,發不予受理通知書,予以退回,申請日期不予保留。
申請手續基本齊備或者申請書件基本符合規定,但是需要補正的,商標局發商標註冊申請補正通知書。申請人在限期內補正並交回商標局的,保留申請日期;未作補正或者超過期限補正的,商標局發不予受理通知書,予以退回,申請日期不予保留。
商標註冊流程二、實質審查
商標申請通過形式審查後進入實質審查。經過實質審查,凡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商標申請,商標局予以初步審定,並予以公告。
駁回申請的,發給申請人駁回通知書。
商標局認為商標註冊申請內容可以修正的,發給審查意見書。申請人在限期內予以答復的,商標局繼續審查。
對經審查後初步審定的商標,由中國商標局在《商標公告》上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對中國商標局初步審定的商標提出異議。
無異議或者經裁定異議不成立的,由中國商標局核準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在《商標公告》上予以公告;經裁定異議成立的,不予核準註冊。
復審請求
商標註冊流程中若申請人對商標局駁回商標註冊申請不服,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將做出準予註冊或不予註冊的終局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若當事人對商標局異議裁定不服,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將做出終局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福州商標公告的內容有什麽?商標局實質審查後,對於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商標申請給予初步審定註冊,並對初步審定註冊的商標進行初步審定編號,建立審查檢索卡片,填寫初步審定底稿在《商標公告》上予以公布。這次公告稱為初步審定公告。被初步審定商標的申請人,可以免費得到壹本《商標公告》,作為申請人的通告。商標公告的基本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
1.初步審定商標公告。刊印初步審定號、申請日期、商標、使用商品、類別、申請人、申請人地址。
2.註冊商標公告。刊印註冊號、商標、類別、註冊人、商標專用期限。
3.續展註冊公告。刊印註冊號、商標、類別、註冊人、商標專用期限。
4.變更註冊商標公告。刊印註冊號、商標、原註冊人、變更後名稱。
5.轉讓、註銷、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等事項。
福州商標公告時間有多久?從發布公告起3個月內為異議期。如果對公告內容有不同意見可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初步審定的商標在慌期限內無人提出異議或異議經裁定未成立,才予核準註冊。駁回與駁回復審申請註冊的商標未能通過商標局實質審查,商標局將拒絕申請人的註冊申請,發給商標申請人或代理機構駁回通知書。商標駁回通知書寫明駁回理由,連同商標註冊申請書有關附件壹並退回給申請人或代理機構。商標申請被駁回後,申請人對駁回理由不服,可在收到駁回通知書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遞交《駁回商標審申請書》,連同商標局駁回的商標註冊申請書原件,商標局核駁通知書,原商標圖樣10份,黑白墨稿1份壹起,申請復審。被駁回商標復審申請人在15日內不能完成申請手續的可以申請延期30日。申請人應在15日期限內填寫《延期申請書》遞交商標評審委員會,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理由成立,允許延期。
福州註冊商標使用時註意什麽商標的使用包括將商標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於廣告宣傳、展覽及其他生產活動中。銷售發票、合同等商業性文件是商品交易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這些商業性文件中使用商標,應當視為商標的?使用?。在業務活動中的口頭使用,是否被視為?使用?,則需結合其他使用情況進行綜合判定。
註冊人在使用註冊商標時應當註意以下問題:
首先,註冊商標專用權以核準註冊的商標為限,即使用的商標標識應與核準註冊的商標標識壹致,只能按比例放大縮小,不得自行改變商標的文字、圖形和顏色。
由於漢字和字母都有不同的字體,而同壹個字的各種字體外觀有時會相差很遠,比如漢字的簡體和繁體,英文字母的大小寫等,因此要求註冊什麽字體就使用什麽字體。有時註冊人為了美觀或其他原因,將商標的文字字體進行改變,如將黑體改成楷體,這種變化細微的改動,在實踐中還是允許的。
商標中的圖形也是如此,細微的改動如在註冊商標外加方框、圓形或是某壹線條,都是允許的。但如果文字或圖形改動較大,使之形成了不同的外觀形象,就可能構成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甚至是冒充註冊商標。更為嚴重的是,如果改變後的外觀形象與他人註冊商標近似的,還可能構成。同時,如果使用的商標與核準註冊的商標不同,也可能給商標的保護帶來不利的影響,因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是以核準註冊的商標為準,而不以實際使用的商標為準。
其次,註冊商標必須使用在核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務上。商標註冊申請必須根據《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的規定,按不同的類別分別提出,經核準後即以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為準。註冊商標需要在不同類的其他商品或服務上使用,必須另行提出註冊申請。實際使用的商品或服務超出了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範圍,或者跨類別使用,都不應當加註冊標記,否則屬於冒充註冊商標行為。如果與他人在類似商品或服務上已註冊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還要承擔商標侵權的法律責任。
商標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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