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流程1:商標註冊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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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前的查詢:
商標註冊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提出註冊申請前,可以查詢權利商標是否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商標註冊查詢不是註冊商標的必經程序,但這項工作可以大大降低商標註冊的風險,提高商標註冊的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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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申請材料的準備:
(1)公司作為申請人申請登記時,需出示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並提供發證機關簽署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壹份完整的商標註冊申請書,加蓋單位公章和個人簽名。
(2) 10商標圖樣(規定顏色的彩色商標,應提交10彩色圖樣和1黑白墨稿)。提供的商標圖案必須清晰易貼,用光亮耐用的紙張或照片替代,長寬不超過10 cm,不小於5 cm。商標圖案方向不明確的,應當用箭頭表示上下。也可以使用準備好的電子格式作為申請材料。
(3)準備好相應的商標註冊費用:註冊商標費:1000元+700到1000元左右的商標代理費。
商標註冊流程二:申請商標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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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商標註冊申請人的要求:
商標註冊的申請人必須是:同我國簽訂協議或者參加國際條約的國家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業者、個人合夥或者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按照對等原則辦理的企業。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在自願的基礎上向商標局提出商標註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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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商品和服務分類申請商標註冊:
我國商標法目前實行的是商品國際分類,將1萬多種商品和服務分為45類,其中商品34類,服務11類。申請商標註冊時,應當根據《商品和服務分類表》確定使用該商標的商品或者服務類別。同壹申請人在不同類別的商品上使用同壹商標的,應當按照商品分類分門別類申請註冊,可以避免不當擴大商標權的申請範圍,也有利於審查員的審批和商標專用權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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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申請日期的確定;
我國商標註冊采取在先申請原則。壹旦申請日成為確定商標權的法律依據,商標註冊的申請日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文件的日期為準。
商標註冊流程3:商標審查
商標註冊主管機關對商標註冊申請是否符合《商標法》規定的審查。
商標註冊流程4:初步審查公告
商標註冊申請經審查,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準予註冊。並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審定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內無人提出異議的,該商標予以註冊,並同時發布註冊公告。
商標註冊流程5:註冊公告
商標註冊申請人經商標局審查後,應當發布初步審定公告。三個月內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被裁定無效的,該商標生效,受法律保護,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
商標註冊大概需要壹年到壹年半的時間。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可以申請續展註冊。
商標註冊流程6:獲取商標註冊證。
通過代理人,代理人將商標註冊證發送給商標註冊人。
直接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收到《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後三個月內到商標局領取,還應當攜帶:
(壹)取得商標註冊證的介紹信;
(2)證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三)營業執照原件,應加蓋當地工商部門的印章;
(四)取得商標註冊證通知書;
(五)商標註冊人名稱變更的,應當附送工作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