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提交的申請不符合以下條件,韓國知識產權局將不會分配申請號,並且該申請將作為從未申請而被拒絕:
(1)申請類型不明確;
(二)沒有申請人的名稱和地址;
(3)申請內容未用韓文書寫;
()4申請文件未附商標圖樣;
(5)申請人在韓國沒有住所,也沒有委托韓國代理人。
如果申請符合上述條件,韓國知識產權局將根據《商標法》分配申請號並進行形式審查。如有錯誤或遺漏,審查員將發出修改通知書,要求申請人在壹定期限內改正。如果申請人的修改不符合要求,該商標申請將被廢止。實質性檢查
(1)審核發起
與專利和實用新型申請不同,商標申請是根據申請日自動審查的。但是根據商標法的規定,韓國知識產權局局長可以讓審查員優先考慮符合條件的專利申請。
(二)商標註冊的條件
根據商標法,註冊商標需要滿足以下要求:
壹、符合《商標法》中商標的定義;
b、作為商標的說明需要是唯壹的,如果不是唯壹的,它就獲得了第二種含義;
C.不屬於《商標法》規定的任何壹類未註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