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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明星打造奢侈品牌」的現象?

首先我們不得不承認,明星自己的品牌會有明星效應,品牌也可以溢價。拿皮爾·卡丹打個比方:同樣的衣服,同樣的西服,沒有品牌的西服,和皮爾·卡丹的比。妳可能願意在皮爾·卡丹上多花幾千塊錢,但其實和那些沒有品牌的差不多,只是有壹種情感價值在裏面,這是消費心理決定的。因為這種消費心理,妳必須把自己的品牌塑造成在消費者眼中高於其他品牌的形象。有了這個形象,品牌的溢價就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情。然而,並不是所有的消費者都願意支付品牌溢價。對質量敏感的消費者比不敏感的消費者更願意支付溢價。壹件售價988元的浴袍,用的布料主要成分是價格低廉的聚酯纖維,設計簡直就是“印花”。不是消費者不能接受奢侈品,也不是不能接受明星自己的品牌。作為奢侈品,具有獨特性和稀缺性,投入成本高,制作工藝精細,品質高。奢侈品本身就是為社會高端階層提供服務的,所以它的用料壹定極其考究,設計是成本的很大壹部分。大部分奢侈品都是獨立設計的,奢侈品之所以賞心悅目,是因為設計巧妙。他們不會像某些山寨奢侈品壹樣去抄襲和借鑒,不僅會高價聘請嚇人的設計師,還要承擔市場檢驗帶來的風險。明星在打造自己的品牌時,也要多調查消費市場。明星效應多的消費者還是粉絲。其實在當今流量經濟時代,明星自創品牌或者直播商品並不少見。但是明星作為公眾人物,有很大的社會影響力,尤其是對自己的粉絲。所以作為明星,我們不僅要遵守法律,更要積極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包括不傳遞“奢侈拜金”的價值觀,不誘導未成年粉絲過度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