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申請需要以下材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當地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
3.借款人償還貸款能力的證明。如借款人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借款人的稅單、保險單等。
4.質押權利,借款人取得質押、抵押額度所需的抵押物清單及權屬證明,業主與房產* * *同意質押、抵押的書面文件。
5.擔保人同意為借款人獲得擔保金額提供所需擔保的書面文件。
6.保證人的資信證明材料。
7.社會認可的評估部門出具的抵押物評估報告。
8.農業銀行規定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貸款處理程序:
1,貸款申請。借款人向當地銀行申請貸款。除申請農村小額貸款外,申請其他類型貸款時還需提供相關資料。
2.信用等級評估。銀行評估借款人的信用等級。
3.貸款調查。銀行調查借款人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盈利能力。
4.貸款審批。銀行應當按照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貸款管理制度審批貸款。
5.簽合同。銀行與借款人簽訂貸款合同。
6.貸款發放。銀行根據貸款合同按期發放貸款。
7.貸後檢查。銀行對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和經營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和檢查。
8.貸款償還。貸款到期時,借款人應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展期,應在貸款到期日前向銀行提出展期申請,由銀行決定是否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