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裝檢測要求/進出口紡織品童裝檢測標準(SN/T 1522: 2005)安全要求外觀質量1。附件應耐用、光滑且無銹跡和毛刺。鋒利的邊緣和尖端。2.三歲及以下兒童穿的衣服不應使用外觀與食物相似的飾品。3.三歲及以下兒童穿的衣服不應使用包含剛性部件的組合按鈕。4.昆蟲、鳥類和嚙齒動物以及來自這些動物的不衛生物質是不允許的。5.當粒狀填料的最大尺寸小於或等於3毫米時,應有內襯包裝。6.不允許斷針。7.附有供兒童玩耍的小物品。應符合GB 6675的要求。8.標識和使用說明應符合GB 5296.4和GB/T 1335.3的要求。內在質量是1。甲醛、pH值、色牢度(水、汗、幹摩擦、唾液)奇特,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符合GB 18401 2的要求。3.可能被兒童拇指和食指抓住和/或被牙齒咬到的附件的抗拉強度不得低於70N。如果三歲以上、八歲以下的童裝的附件能裝入GB 6675-2003中A.5.2要求的小零件試驗機,則應設置警示說明。4.當所用附件聲明不含鎳時,附件中鎳的標準釋放量每周不得超過0.5 ug/cm2。5 .安全衛生指標。T填充材料應符合GB 18383或FZ/T 81002包裝1的要求。童裝包裝材料和造型產品的包裝不得使用金屬材料。2.面積大於100mm*100mm的塑料薄膜袋或軟塑料薄膜的厚度應符合GB 6675: 2003的規定。3.塑料薄膜(袋)。應附上安全警告。4.內外包裝材料應清潔幹燥。5.使用印有文字和圖案的包裝袋,文字和圖案不得汙染產品抽樣和包裝的外觀質量。1.從總箱數中隨機抽取樣本箱,樣本箱數= *0.6,將計算結果四舍五入(當樣本箱小數大於0時,取1的整數。如果沒有小數,就是本身。2.代表性樣品參照GB/ T 2828.1專項檢驗水平S-2隨機抽取。抽樣數量如下:每批童裝數量為2 ~ 1503151 ~ 120051 ~ 350。00 8 ≥35001 13內在質量和塑料薄膜(袋)1。從每批童裝中隨機抽取1個有代表性的樣品(套)。當抽樣樣本不能覆蓋童裝的面料風格和輔料時,可以擴大樣本數量,以保證最小樣本數量能夠滿足所有涉及內在質量的實驗方法的需要。外觀質量和包裝的檢驗條件和方法1。它是在正常的北向自然光或指定的照明下進行的。如果在光線下進行,應使用有蓋的綠色燈或綠色燈或白色熒光燈。燈罩與桌子中心的垂直距離為80cm±5cm,中心照度不小於750 lx。檢驗臺寬1m以上,長2m以上。2.將取樣後的樣品鋪在檢驗臺上,逐個進行檢驗。檢驗員的視線與樣品之間的距離為50cm±5cm。3.附件的可接觸邊緣是鋒利的,可接觸尖端符合GB 6675-2003。4.包裝好的童裝通過金屬探測技術檢查是否有斷針。內部質量測試方法1。甲醛、pH值、色牢度(水、汗、幹摩擦、唾液)、氣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應按照GB 18401的要求進行測試。2.附件的拉伸強度試驗(附錄E)。3.附件的尺寸應按照GB 6675:2003中A.5.2的要求進行測試。4.附件中鎳的釋放量應根據EN 1811 EN 65438確定。測試:5。織物的可燃性應根據GB/T 14644的要求進行測定。6.填充材料應根據GB 18383或FZ/T 81002確定。7.漆膜厚度應按GB 6675:2003中A.5.10的要求確定。否則不合格。2.如果樣品全部合格,則該批次童裝的安全性能合格;否則不合格。其他1。合同的國家法律法規和進口國的要求高於本標準的,應按有關要求進行檢驗和判定;當合同國和進口國的要求低於此標準或沒有明確要求時,按此標準,應綜合判斷。附錄A,附件分類1。按鈕2。金屬緊固件3。拉鏈4。繩子5。商標和標識。其他附件,附錄B,國外與童裝燃燒性能相關的技術法規和標準1。美國6543。8+06 CFR PART 1615兒童睡衣燃燒標準(尺碼:0.6x)16 CFR PART 1616兒童睡衣燃燒標準(尺碼:7-14) 2 .歐盟EN 165438。測定織物可燃性的詳細程序1992/59/EEC關於安全的指令,包括阻燃劑中有害物質的使用:BS 5722:睡衣和晨衣織物的燃燒性能規定:BS 5866第4部分:阻燃要求:BS 6595:嬰兒4:嬰兒安全要求:英國阻燃標簽(參見英國消費者事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