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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轉讓和變更有什麽區別

商標的轉讓與商標的變更是有什麽區別的呢?商標轉讓壹般是怎麽做的?小編為妳帶來了?商標轉讓和變更區別?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妳需要的。

商標轉讓與變更的區別?

導讀

商標轉讓或移轉其實質是商標權利的轉移,其後果是自商標權轉移生效之日轉讓人失去商標權利,受讓人獲得商標權利。

商標轉讓

商標轉讓是商標註冊人在註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壹方的行為。商標轉讓壹般有以下幾個形式:合同轉讓、繼受轉讓、最常見的是合同轉讓。

註冊商標的轉讓形式有合同轉讓和繼承轉讓。合同轉讓是指轉讓人和受讓人之間通過簽訂轉讓合同的方式轉讓註冊商標的;繼承轉讓是指個人及依法登記的個體工商戶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由法定繼承人繼受其註冊商標的。也就是說,商標轉讓的雙方主體是獨立存在的的,商標是從壹個主體轉移到了另壹個主體。

商標變更

商標核準註冊後,商標註冊人的名義、地址或其他註冊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應變更手續。也就是說,商標變更的主體是延續性的,如舊公司名稱變更為新公司名稱,公司變更完成的同時,就公司不復存在。

二者的區別?

註冊商標的轉讓與變更註冊人名義不同。變更註冊人名義時,註冊商標的主體並不發生改變,僅僅是註冊人的名稱發生了變化。而轉讓註冊商標則是其主體發生了改變,轉讓後的商標所有人不再是原註冊人。前者例如某商標註冊人(企業)的名稱發生了變化,只需辦理變更登記;後者如該商標註冊人(企業)將合夥企業轉為有限責任公司,雖然其企業名稱、地址均未變化,但實質上已轉變為壹個新的企業法人,因此應辦理轉讓註冊手續。

商標轉讓有哪些途徑

申請人可以委托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認可的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理,也可以到國家商標局商標註冊大廳直接辦理。目前,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組織***有近800家,分布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轉讓註冊商標是委托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為辦理,還是直接到商標局辦理,申請人應當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決定。如果申請人熟悉商標法律法規及相關程序,經常居所或者營業場所的通郵狀況良好的,可以直接到商標局辦理;若不具備上述條件,最好還是委托商標代理組織代理;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場所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轉讓註冊應當委托商標代理組織代為辦理。

商標局在對商標轉讓進行審查的過程中,往往要給申請人發出各種文件,如補正通知書、駁回通知書等。這些文件大多要求申請人對原申請內容做壹定修改並回復。這些文件壹般通過郵局郵寄,鑒於我國部分地區的郵遞通道不是很暢通,加之有些申請人地址發生變動,商標局發出的文件申請人收不到的現象屢有發生,影響了轉讓註冊的進程。

商標代理組織中的商標代理人對商標法律法規比較熟悉,商標業務較為精通,能比較準確地理解委托人和商標局的意圖,協助當事人對商標局發出的要求修改的文件作出準確的修改,使轉讓註冊申請的審查得以順利進行。

商標轉讓的程序是怎樣的

(1)向國家商標局提交《轉讓申請》(采用商標局固定格式並且由雙方蓋章簽字)、轉讓人及受讓人身份資料、轉讓協議(如果是以商標出資,則需要出資協議,商標價值評估報告等)需要委托他人辦理的還需要提供委托書、資料為外文的需翻譯成中文;

(2)商標局受理後將進行審查,主要審查內容為:轉讓人是否商標權人,是否有權出讓商標;轉讓商標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質押且未取得質押權人同意,是否存在許可使用的備案,是否存在法院或其他權力部門的查封等強制措施;是否符合?壹並轉讓原則?;是否存在不良影響;此外,轉讓方如果是國有企業的話,商標轉讓可能涉及到國有資產的處理,還需要特別的審批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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