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情況下,也就是說註冊商標的註冊審核進行得比較順利的情況下,在遞交申請後的13個月左右商標註冊完成,就可以拿到註冊商標證書了。
商標註冊流程及時間如下:
1、形式審查,申請人想好名字,經代理機構檢索,定好成功率高的合適名字後,申請人繳納費用,壹般於3日內(優質代理機構時間)提交到商標局申請,提交到商標局次日自動下發商標註冊號。自申請日算起(代理機構提交至商標局的日期)約2個月下發《商標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
1、實質審查,自申請日算起(代理機構提交至商標局的日期)9-12個月(多數情況)實質審查程序,審核通過了,初審合格,進入公告期;沒有通過,下發駁回通知書;
3、公告期,初步審定核準的商標在實質審查結束後約3個月在《商標公告》上刊發《商標註冊申請初步審定公告》。若該時間段內無人異議,在《商標公告》上刊發《商標核準註冊公告》,自初審合格日期加3個月為註冊日期;
4、印刷郵寄,自註冊日期壹般加上45天,為商標局的印刷郵寄時間,這時商標證書會到了代理機構手裏,代理機構會通知申請人。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二十八條 對申請註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註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
第三十三條 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壹款、第三十條、第三十壹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壹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