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5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舉行了網上審判。北京棉田紡織有限公司再次對日本無印良品公司提起商業誹謗和不正當競爭訴訟,主要是由於該公司的聲明。早些時候,在北京無印良品與日本無印良品的商標糾紛中,日本無印良品敗訴,需要發表壹份聲明以消除侵權的影響。至於日本無印良品對北京棉田公司是否構成商業誹謗,最重要的是要回到《反不正當競爭法》中對商業誹謗的定義。
被告在聲明中使用了?搶註?壹詞。北京無印良品對日本無印良品提起訴訟,稱這家日本公司使用?搶註?壹詞損害了其聲譽,並參與了不公平競爭。北京無印良品要求賠償300萬元人民幣的賠償金和10萬元的律師費。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院法官崔樹磊稱,日本無印良品是否構成北京棉田公司的商業誹謗,最重要的是要回到《反不正當競爭法》中對商業誹謗的定義。案件沒有在法庭上宣布。
相信大家都對日本的無印良品很熟悉,日本無印良品早在上個世紀就在日本流行起來了,日本無印良品直到2005年才第壹次進入中國大陸市場。在當時的中國,當?無印良品?這個詞出現的時候,日本無印良品甚至提出訴訟和異議,但都沒有幫助。本案最高法院裁定,在申請國內企業之前,日本無印良品沒有進入中國市場。雖然它在日本乃至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都很受歡迎,但這種知名度並不能保護中國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