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商標註冊的流程)
壹、商標查詢檔案由商標局檔案處負責辦理。
二、公安、法院、檢察院、國家安全、紀檢監察、審計機關等部門查詢商標檔案的,查詢人員應出示其有效證件,並提交有關公函。
三、律師事務所或商標代理機構受當事人委托查詢當事人自己的商標檔案的,查詢人員應出示其有效證件,並提交當事人的委托書、當事人的有效身份證明以及律師事務所或商標代理機構的介紹信。
四、律師事務所或商標代理機構代理訴訟活動,可以查詢涉案商標的檔案資料,查詢人員應出示其有效證件,並提交法院的相關證明、當事人的委托書以及律師事務所或商標代理機構的介紹信。
五、商標註冊人查詢自己的商標檔案的,查詢人員應出示其有效證件,註冊人為單位的,應提交單位介紹信以及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六、律師事務所或商標代理機構以及商標註冊人需要調取商標檔案進行文書鑒定的,除上述手續外,鑒定人員還應提交鑒定機構的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