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用語可以申請商標嗎?
廣告語如此經典,可以註冊成商標?廣告語太經典了,都可以註冊商標了。如此經典的廣告語可以註冊為商標嗎?由於其強大的吸引力,廣告語言往往被許多商家選擇作為商標申請註冊。然而,廣告語言的目的是向公眾銷售商品或服務,因此它通常選擇直接表明商品用途或功能特點的詞語。比如海飛絲的頭發更出眾無痕,康師傅的方便面好吃看得見,雀巢咖啡好吃。根據《商標法》第十壹條第壹款規定,下列標記不得註冊為商標: (壹)只有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二)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等特征的;(3)缺乏鮮明的特色。《商標審查和審理標準》還認為,表達商品或者服務特征的短語或者句子以及普通廣告用語,屬於缺乏顯著特征的標誌。因此,廣告語言成為註冊商標的最大障礙是缺乏先天顯著性,即消費者不會將其視為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