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的貿易便利化措施主要包括海關程序和貿易便利化措施、衛生和植物衛生措施以及標準、技術法規和合格評定程序方面的措施。在海關程序和貿易便利化方面,RCEP簡化了海關通關手續,采取預裁定、抵達前處理、信息技術運用等促進海關程序的高效管理手段,在可能情況下,對快運貨物、易腐貨物等爭取實現貨物抵達後6小時內放行,促進了快遞等新型跨境物流發展,推動了果蔬和肉、蛋、奶制品等生鮮產品的快速通關和貿易增長。整體水平超過了世貿組織《貿易便利化協定》。在衛生和植物衛生措施方面,為保護人類、動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制定了壹系列措施,並確保這些措施盡可能不對貿易造成限制,不對其他RCEP成員構成不合理歧視。在世貿組織《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協定》的基礎上,RCEP還加強了風險分析、審核、認證、進口檢查,以及緊急措施等規則的執行。在標準、技術法規和合格評定程序方面,RCEP推動各方在承認標準、技術法規和合格評定程序中減少不必要的技術性貿易壁壘,並鼓勵各方的標準化機構加強標準、技術法規以及合格評定程序方面的信息交流與合作。綜上問題所述,建議了解這些舉措,將大大提高域內貨物貿易便利化水平,降低貿易成本,縮短物流時間,進壹步促進形成區域壹體化市場
法律依據:《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系協定》
第壹條 本章主要闡明RCEP締約方的目標是***同建立壹個現代、全面、高質量以及互惠***贏的經濟夥伴關系合作框架,以促進區域貿易和投資增長,並為全球經濟發展作出貢獻。該章節還對協定中的通用術語進行定義。
第二條 在推動實現區域內高水平的貿易自由化,並對與貨物貿易相關的承諾作出規定。規定包括:承諾根據《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三條給予其他締約方的貨物國民待遇;通過逐步實施關稅自由化給予優惠的市場準入;特定貨物的臨時免稅入境;取消農業出口補貼;以及全面取消數量限制、進口許可程序管理,以及與進出口相關的費用和手續等非關稅措施方面的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