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UL商標分為三類,即上市商標、分級商標和批準商標。這些商標的主要成分是UL圖案,它們都是註冊商標。將它們應用於不同的服務產品並不普遍。
3.壹家公司獲得UL的認可並不意味著該公司的所有產品都是UL的產品。只有帶有UL標誌的產品才能被認為是在UL跟蹤檢查服務下生產的產品。UL通過產品或相關產品上使用的列表、分級和批準標誌來區分UL產品。UL的服務不僅基於美國UL標準,還基於加拿大標準。UL規定,在2008年6月5438日+10月之前,UL和CUL上市或認可的產品可以同時貼UL和CUL的標簽,2008年以後使用新的標誌。
4.UL跟蹤檢查分為兩類:R類和L類。l類主要用於與生命安全相關的產品,如滅火器、探測器、電力設備、電線等。對於屬於l類的產品,制造商必須直接從UL訂購,並將標識貼在產品上。r產品主要是電器設備,如電視機、電風扇、吹風機、烤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