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撤三無效是自始無效嗎?
不是自始無效,“自始無效”的意思是從申請註冊之日起開始無效,因該商標權而產生的事實都不復存在,能恢復的要恢復原狀,不能恢復的要予以補償。“自始無效”的商標是因為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商標被撤銷3年不使用,不屬於這種情形,撤銷只是因為商標權人消極行使權利,並沒有違反法律。壹年保護期的起始日期是撤三決定作出之日,並非被提出撤三日。商標法第五十條規定,註冊商標被撤銷、被宣告無效或者期滿不再續展的,自撤銷、宣告無效或者註銷之日起壹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註冊申請,不予核準。這些規定的主旨是為了整合商標資源,把那些已經不使用的廢棄商標清理出註冊商標的隊伍,為新商標的註冊和使用鋪平道路,並以此督促商標註冊人及時、合理地使用自己的註冊商標,防止商標資源的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