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是主管部門之壹,負責婚姻登記業務的管理和實施。其職責包括:1。頒發結婚證書;2.婚姻登記;3.履行婚姻登記法規定的其他職責。在婚姻登記過程中,需要滿足以下條件:1。男女都在22歲以上;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3.自願結婚,沒有任何形式的強迫或引誘;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5.不存在婚姻關系;6.並不是說禁止結婚。結婚登記需要提供雙方身份證等合格材料和有效證件。如果雙方有特殊情況,如父母雙亡、殘疾人等,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結婚登記時不符合年齡要求怎麽辦?如果男女雙方都不滿22周歲,壹般不允許結婚登記。但在特殊情況下,如女方懷孕或已生育,且符合民法規定的特殊情況,可以在22周歲以下進行結婚登記。
鄞州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是負責婚姻登記的機構,需要雙方滿足壹系列條件。希望大家在辦理結婚登記時認真核對相關信息,避免出現因不符合法定條件導致婚姻無效的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二條男女壹方不滿二十二周歲,未經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的,婚姻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