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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閉了,商標怎麽處理

若公司在註銷登記前未處置其註冊商標,該公司註銷後,只要相關註冊商標仍在有效期內,就仍然是壹項合法財產,該公司的權利義務承繼者可繼受取得相關註冊商標權。為此,2002年的《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2014年的《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均規定了商標專用權移轉制度,即:“註冊商標專用權因轉讓以外的繼承等其他事由發生移轉的,接受該註冊商標專用權的當事人應當憑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到商標局辦理註冊商標專用權移轉手續。”

簡而言之就是如果公司在註銷前忘記轉讓商標了,在公司註銷後,只要該註冊商標還在有效期內,仍然有效。但是需要辦理商標轉移手續。

那麽商標轉移轉讓方需要哪些文件呢?

壹、委托書(委托代理機構的情況下);

二、受讓方身份證明文件;

三、商標轉讓申請書;

四、轉讓方公司工商機關出具的註銷證明;?

五、轉讓方公司工商機關備案的清算組資格證明及清算報告文件;?

六、轉讓方公司清算組或全體股東同意轉讓(移轉)的證明;

七、轉讓方公司全體股東的身份證明;

如果清算報告已經明確了所有商標的權屬,就不需出示第六條中的同意轉讓證明文件了。

雖然公司註銷並不代表商標權消亡,但還是要采取相應的措施轉讓或轉移商標,如果置之不理就會讓商標隨著公司的註銷壹起消亡。?

商標作為企業的無形資產,猶如企業孕育出來的孩子壹樣,需要用心呵護,才能茁壯成長,所以還是要提醒各位申請人,在企業日常商業管理中,商標管理也是需要重視的,在公司需要註銷時壹定不要忘記您的公司還有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