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商標查詢 - 說說標點的作用和例句

說說標點的作用和例句

標點 標點 :

biāo diǎn

①標點符號。②給原來沒有標點的著作(如古書)加上標點符號<動詞>:~二十四史。

標點符號是輔助文字記錄語言的壹套符號。它的作用:a表停頓,b表語氣,c表詞語的性質和作用。分兩大類:點號和標號。點號又分句中點號(頓號、逗號、分號、冒號)和句末點號(句號、問號、感嘆號)。 點號作用在於點斷,表示說話的語氣和停頓;標號作用在於標明,主要表示書面語言中某些詞語或句子的性質和作用。 近幾年高考對標點符號的考查,著眼於應用而不考名稱術語,著重考查考生掌握各種標點符號用法的知識技能。用法:

引文末尾標點的位置

如果引者是把引語作為完整獨立的話來用,那麽為了保持引語的完整獨立性,末尾的標點應該放在引號之內。例如:總之,在任何工作中,都要記住:“虛心使人進步,驕傲使人落後。”(吳晗《說謙虛》)

如果引者只是把引語作為自己的話的壹個組成部分,那麽末尾不能有標點,標點須放在引號外面。例如:從火車上遙望泰山,幾十年來有好些次了,每次想起“孔子登東山而小魯,登泰山而小天下”那句話來,就覺得過而不登,像是欠下悠久的文化傳統壹筆債似的。(李健吾《雨中登泰山》)

引語末尾的標點如果是問號或嘆號,那麽即使作為作者的話的壹部分,壹般也要予以保留。

省略號前後標點的使用

如果省略號的前面是壹個完整的句子,應該在句子的末尾加上句末點號。例如:夜正長,路也正長,我不如忘卻,不說的好罷。但我知道,即使不是我,將來總會有記起他們,再說他們的時候的。……(魯迅《為了忘卻的記念》)

如果省略號前面的句子不是壹個完整的句子,原則上不加標點符號。

省略號後面壹般不用標點符號,因為連文字都被省略了,再加標點也就沒有什麽意義了。

如果省略號後面還有文字,為了表示這些文字跟省略號及省略號之前的文字關系較遠,可以在省略號後面加上句末點號。例如:現在創作上有壹種長的趨向:短篇向中篇靠攏,中篇向長篇靠攏,長篇呢?壹部,兩部,三部……。當然,也有長而優、非長不可的,但大多數是不必那麽長,確有“水分”可擠的。(《語文建設》1991年第7期第32頁)

破折號前後標點的使用

表示話題或談話對象突然轉變,或語意有所躍進的時候,破折號前面常常用個句末點號,用以表示破折號前面的話語和意思的完整性與獨立性。例如:

(1)過了壹會兒,又聽見壹個說:“怎麽,妳們都走啦?難得來壹趟,自由自在地洗個澡,也不多玩壹會兒。——哎呀!我的衣裳哪兒去了?誰瞧見我的衣裳啦?”(《牛郎織女》)

(2)林先生猛地擡起頭來,正和那老婆子打壹個照面,想躲也躲避不及,只好走上前去招呼她道:“朱三太,出來買過年東西麽?請到裏面去坐坐。——阿秀,來扶朱三太。”(茅盾《林家鋪子》)

(3)嘿,幾十層樓的高房子、兩層樓的汽車,各種各樣好看的好用的外國東西……老鄉!人生壹世,妳也得去見識壹下啊!——做滿三年,以後賺的錢就歸妳啦!我們是同鄉,有交情。——交給我帶去,有什麽三差兩錯,我還能回家鄉嗎?(夏衍《包身工》)

表示註釋性話語的時候,破折號前面壹般不用標點符號,因為它把註釋語和被註釋語分成兩部分,人們在讀到破折號的時候,自然會停頓壹下,前面不用標點也不會妨礙閱讀理解。

破折號的後面不用標點符號。

在“某某說”的後面的點號的使用

如果“某某說”在引語前,它後面壹般用冒號,也有人用逗號。例如:

(1)同伴讓我壹起去看看,我心情黯淡地說:“算了,不看了,妳們去吧。”(《中華散文》1999年第2期)

(2)我說道,“爸爸,妳走吧。”(朱自清《背影》)

如果“某某說”在引語後,它後面要用句號。例如:“讓大家笑笑,有什麽不好?我又不少了些什麽。”他說。(《中華散文》1999年第2期第28頁)

如果“某某說”在引語中間,它前後的引語是壹個人的話,它後面要用逗號。例如:“他不信,”砌成臺子的全體石塊壹齊說,“馬上給他看看,把他扔下去!”(葉聖陶《古代英雄的石像》)

如果“某某說”後面不是直接引語,而是轉述“某某”話的大意,“某某說”的後面壹般用逗號。例如:女朋友去看了回來報告說,最喜歡那套短打緊身的懸短花色皮衣,很孩子氣的。

古時候寫文章是沒有標點符號的,讀起來很吃力,甚至產生誤解。到了漢朝才發明了“句讀”符號。語意完整的壹小段為“句”;句中語意未完,語氣可停頓的壹段為“讀”(念,相當於現在的逗號)。宋朝使用“。”,“,”來表示句讀。明代才出現了人名號和地名號。這些就是我國最早的標點符號。

1919年國語統壹籌圖備會在我國原有標點符號的基礎上,參考各國通用的標點符號,規定了12種符號,由當時教育部頒布全國。建國後,出版總署進壹步總結了標點符號的用法規律,於1951年刊發了《標點符號用法》,同年10月政務院作出了《關於學習標點符號用法的指示》。從此,標點符號才趨於完善,有了統壹的用法。1990年4月,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和新聞出版署修訂頒布了《標點符號用法》,對標點符號及其用法又作了新的規定和說明。

標點新解

標點=4點

中國人的口語裏,4諧音為“死”,因此,老百姓壹般不願意選用帶4的號碼,不願意說帶4的數字。

在鐘表上卻不可避免有4點。現在,竟然出現了壹種買賣雙方都滿意的處理辦法。

不少鐘表生產商將商標粘貼在4點鐘的位置上,遮擋了4這個不吉利的數字。

消費者購買鐘表後,也不將商標撕下。

這樣,當時針指向4點鐘的時候,也就是指向了這只表的商標。

4點鐘時,有人問起“幾點了?”,回答是“商標的點。”

於是,4點是“標點”也就普及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