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的異議復審是有什麽流程的?商標的異議復審申請?小編把整理好的商標異議復審流程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商標異議復審流程
1、提交異議復審申請理由書_
2、異議復審申請副本送交給對方當事人_
3、對方當事人答辯。
自收到商標異議書副本之日起30天內答辯。對方當事人不答辯的,不影響商評委的裁定_
4、異議復審裁定。_
商標異議復審如何申請,在申請商標異議復審中需要註意什麽事項?
①申請人須是原商標異議裁定案的異議人或被異議人;應自收到商標局異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復審申請(經代理組織代理的,駁回通知書送達商標代理組織視為送達當事人)。
②當事人在填寫商標異議復審申請書(首頁)及商標異議復審申請書(正文樣式)時應認真閱讀背面的填寫須知;
③當事人對提交的證據材料應填寫證據目錄[可參考證據目錄(參考樣式)];
④應按對方當事人的數量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
商標異議復審所需文件材料
1、《商標代理委托書》蓋章或簽字原件壹式二份_
2、商標局異議裁定書原件或復印件_
3、申請人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_
外國人需提供本人護照復印件及其中文譯本__
4、復審申請所需要的證據材料(基於不同的理由而準備不同的證據材料)
如何進行商標異議答辯?
當申請註冊的商標通過初步審定進入初審公告後的3個月異議期中,壹旦被他人提出異議,則會啟動商標異議程序。該申請註冊的商標則成為被異議商標,即使是已經被刊發註冊公告的,該註冊公告無效(註:為了按時出版?商標公告書?,《商標註冊公告》往往會在異議期限滿前幾天排好印刷版,當他人的商標異議在異議期限截止的前幾天甚至是最後壹天提出的,加上郵寄所需的途中時間,就會出現既被提異議又被?註冊公告?的情況)。申請人能否取得該商標的專用權,則取決於商標局對該商標的異議裁定。
商標局在受理商標異議申請後,會及時將異議人的?商標異議申請書?及異議理由和證據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異議人,限定被異議人在收到商標異議書等副本之日起30日內答辯,被異議人在限定期限內未作出書面答辯的,視為放棄答辯權利,異議程序照常進行。
被異議人的答辯應包含有以下內容:
1.人的主體資格
必須是被異議人或是被異議人合法委托的代理人。
商標異議答辯如委托商標代理組織代理,須附送《商標代理委托書》。
商標局將根據當事人所陳述的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後,作出異議裁定,制作異議裁定書通知異議雙方當事人。
2、有明確的異議理由
針對異議人在?商標異議申請書?中的異議理由和證據材料、被異議人應提出相應的答辯理由和證據材料,答辯理由和證據材料的充分與否,將有可能對異議案件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3、答辯的時限
《商標法》規定被異議人在收到商標異議書之日起30日內必須將答辯材料交寄商標局。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10條的規定,當事人直接遞交答辯及相關證據材料的,以遞交日為準;郵寄的,以寄出的郵戳日為準。郵戳日不清晰或者沒有郵戳的,以商標局實際收到日為準。但是,如果當事人能夠提供實際郵戳日證據的除外。雖然法律設有此但書規定,當事人應當盡地在異議期限內寄異議答辯並保證郵戳清晰,以免出現不必要的麻煩。如被異議人的答辯材料以郵寄方式提交且郵戳日不清,則以商標局實際收到日為答辯日。如果該實際收到日超過法定異議期限,有可能導致已做出裁決,則必然會給利害關系人帶來不利影響,也會給商標局的異議審查工作帶來負面影響。
無論被異議人未答辯或者未在規定期限內答辯的,商標局都將依法進行裁定。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商標異議復審流程,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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