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商標 沒下來能告別人侵權的,使用沒註冊過的 商標 也有可能會構成侵權,如果未經允許使用他人的未註冊商標,搶先註冊成功後,自 商標註冊 之日起5年內,被原該商標的所有人發現,並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宣告商標無效”之訴,那麽圍繞該商標是否侵權,就要有漫長時間的官司可打了。 根據《 商標法 》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1、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2、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4、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5、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二)《 商標法實施細則 》關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的認定: 根據《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四十壹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屬於《商標法》第三十八條第4項所指的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1、經銷明知或者應知是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 2、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璜使用,並足以造成誤認的; 3、故意為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壹,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制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對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壹)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