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業單位對本單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實施具體管理。?
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權限,對本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實施監督管理。?第四條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遵循以下原則:
(壹)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
(二)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
(三)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結合。第二章資產配置第五條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應當符合規定的配置標準;沒有分配標準的,應當從實際需要出發,嚴格控制,合理分配。?
財政部門為行政事業單位配置所需的資產,可以通過調整、租賃等方式解決,不得重新購置。?
財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履行的職能和本級政府財力狀況,定期制定和調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標準。?第六條除國家另有規定外,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報批:
(壹)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在年度部門預算前,根據現有資產的質量、結構和分布情況,按照本級資產配置標準,提出下壹年度擬購置資產的項目、型號、主要性能指標和數量,測算資金數額,報本級財政部門審批;有主管部門的事業單位和實行垂直管理的行政單位,報主管部門審批,行政事業單位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主管部門)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
(二)財政部門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原則、配置標準和資產狀況進行審批;?
(三)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將經批準的資產購置項目納入年度部門預算,並在上報年度部門預算時附批復文件及其他相關材料,作為財政部門審批部門預算的依據;未經財政部門批準,行政事業單位不得將資產購置項目納入部門預算和單位支出。?
行政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臨時增加資產配置的,應當提出資產購置申請,報同級財政部門批準;有主管部門的事業單位和實行垂直管理的行政單位,應當報主管部門審批,主管部門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第七條經同級政府批準,財政部門安排專項資金舉辦的重大會議和大型活動,需要購置資產的,由會議或活動主辦單位提出申請,財政部門按照先調整、後租賃、再購置的原則,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程序審批。購置的資產,財務部門應集中管理,實行領用制度。?第八條行政事業單位用上級補助資金購置資產的,應當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有主管部門的事業單位和實行垂直管理的行政單位,報行政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審批,行政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上級補助資金項目有明確采購設備的,不予審批,由采購單位進行登記並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行政事業單位對上級直接劃撥、分配和獎勵的資產、捐贈的資產以及其他依法確認為國有的資產,應當及時入賬,並在年終資產統計報告中披露。?第九條行政事業單位購置納入政府采購範圍的資產,應當依法實施政府采購。?第十條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對配置的資產進行清查登記,並及時進行賬務處理。第三章資產使用第十壹條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國有資產使用管理制度,規範國有資產使用行為,充分發揮國有資產使用效益,定期對占有和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清查,確保賬賬、賬卡、賬實相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事業單位應當加強對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無形資產的管理,防止無形資產流失。?第十二條行政單位不得用國有資產對外擔保,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行政單位擬出租、出借其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的,應當報同級財政部門批準;實行垂直管理的行政單位,應當報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報同級財政部門批準。未經批準,不得對外出租或出借。?
事業單位擬將其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出租、出借和擔保,經可行性論證後,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有主管部門的事業單位,報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由主管部門報同級財政部門批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未經批準,不得對外投資、出租、貸款或擔保。?
事業單位應當對其用於對外投資、出租和出借的資產實行專項管理,並在財務會計報告中充分披露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