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很多商標註冊人收到商標局下發的《關於提供註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時會非常困惑:?為什麽我好好註冊的商標被人提出撤銷了?商標註冊人會有這壹困惑,是因為在《商標法》中有壹個法條?第四十九條專門作出如下規定:?註冊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也就是說,商標獲準註冊以後,商標註冊人並不是就可以高枕無憂,因商標只有通過使用才能產生價值,該法條的立法目的就是鼓勵經營者將註冊商標積極投入使用,避免社會資源的浪費。因此,根據該法條的規定,社會公眾可以以?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為由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商標局在收到撤銷申請後,向商標註冊人發出提供使用證據的通知,只要商標註冊人能夠提供合格的使用證據,該註冊商標就可以維持。
因此,商標註冊人在收到《關於提供註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後,需要積極應對。既然是要提供合格的使用證據,那麽什麽樣的使用證據是合格的?有的經營者會問:?我在報紙上發布過轉讓商標的廣告,這種證據合格嗎?首先,我們需要明確壹下什麽叫?商標的使用?。事實上,《商標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了?本法所稱商標的使用,是指將商標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於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用於識別商品來源的行為?,在這裏?將商標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稱為直接使用,?將商標用於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稱為間接使用,向商標局提交的商標使用證據,既可以是直接使用的證據,也可以是間接使用的證據。因此,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僅僅是?在報紙上發布過轉讓商標的廣告?並不是合格的商標使用形式。
在實踐中,商標註冊人提交了商標使用證據,但依然出現被商標局認定為不合格的情況,例如有的商標註冊人僅僅提供了沒有任何日期的產品照片、門店照片或宣傳單頁;或者是僅僅提供了采購原料的合同及發票,卻沒有任何對外公開銷售的資料;或者全部證據都沒有體現出商標。這些資料都不能算是合格的商標使用證據。在準備證據的過程中,商標註冊人可以考慮從以下三個方面準備。
1、商標的直接使用證據。商品的外包裝、容器、標簽、標牌、產品說明書、介紹手冊等;商品銷售協議及與之相配套的發票、票據、收據、單據、商品進出口檢疫證明、報關單等;門店照片及門店租賃協議以及與之相配套的發票等。
2、商標的間接使用證據。商標使用在廣播、電視、經國務院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公開發行的出版物等媒體上的廣告宣傳頁面;商標使用在有關的廣告牌、郵寄廣告或者其他廣告方式中的證據;商標在各級政府有關管理部門批準舉辦的展覽會、博覽會上的使用證據,包括在展覽會、博覽會上提供的使用商標的印刷品及其他資料、展會照片及參展合同以及與之相對應的發票等。
3、如果商標註冊人自身並沒有使用,而是許可給其他主體使用的,則由商標的實際使用人來提供上述證據,隨附商標註冊人簽發給實際使用人的商標許可使用合同或商標使用授權書。
筆者近期承辦的?霸力克及圖?商標提供使用證據壹案就是壹起典型的通過補強證據形成完整證據鏈最終獲得商評委支持、維持註冊的成功案例。重慶霸力克機電有限公司在刀片等切削工具上註冊的?霸力克及圖?商標,被商標局要求提供使用證據,霸力克公司在前期僅提供了沒有任何日期的商品照片和公司客戶列表,這些證據沒有獲得商標局的認可。隨後在復審階段,霸力克公司在律師的指導下對證據材料進行了補強:商品銷售合同及對應發票和載有商標標識的商品包裝及實物照片;參加展覽的參展合同及對應發票、展臺設計合同及對應發票和展臺照片;霸力克公司許可給下屬大連子公司使用該商標的授權書,隨附大連子公司的商品銷售合同及對應發票和載有商標標識的商品包裝及實物照片,以及大連子公司的參展合同及對應發票、展臺設計合同及對應發票和展臺照片。上述證據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可以證明霸力克公司及其下屬大連子公司在指定的商品上對?霸力克及圖?商標進行了真實、有效、合法、公開的使用,從而贏得案件的勝訴。
此外,考慮到的確存在壹些特殊情況導致商標無法使用,法律賦予商標註冊人有權主張壹些?商標不使用?的正當理由,包括(但不限於)不可抗力、國家政策限制、破產清算等。如商標註冊人的確因上述特殊情況導致無法使用商標,可以將正當理由的證據提交給商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