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特許連鎖經營業務的專業性決定了特許人必須是具備壹定經濟實力和具有相當的組織管理能力的企業法人。
2、具有註冊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獨特的可傳授的經營管理技術或訣竅,並有壹年以上良好的經營業績。特許連鎖經營是品牌、管理經驗等無形資產的重復使用,因此特許人必須具備有價值的可供重復使用的註冊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獨特的和可傳授的經營管理技術或訣竅。
3、具有壹定的經營資源。經營資源是指特許人具備從事本行業特許連鎖經營業務所必需的基本條件。必要的資金、人才、培訓基地、配送中心、生產或進貨渠道、廣告宣傳的媒介等。
4、具備向特許加盟商提供長期經營指導和服務的能力。特許人對特許加盟商的經營指導和服務貫穿於特許連鎖經營業務的全過程。特許人指導服務的能力主要表現在人才配備、基地建設和培訓、服務、督導制度的建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