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是人們獲取商標的壹種方式,因為它比註冊更方便快捷,而且轉讓人的受讓人也可以直接想辦法利用商標的知名度,但如妳所知,如果妳現在想轉讓商標,並不意味著妳可以完成隨機遊走的過程,妳需要在妳提交轉學申請之前,先要具備被接受的條件。那麽,商標轉讓需要滿足什麽樣的受理條件呢?
商標轉讓需要滿足這些可接受的條件
1.向他人轉讓商標,必須有商標公證書。只有有公證書才能進行轉讓。同時,在轉讓過程中,應當按照商標局的有關規定準備轉讓信息。同時,買賣雙方都需要與商標局壹起提交註冊申請。
2.商標有近似商標的,應當與原商標壹並轉讓。受讓人在轉讓時未轉讓商標的,應當填寫《商標轉讓登記申請書》。
3.如果轉讓的商標是由於企業兼並、重組等原因,商標專用權的轉讓需要到商標局辦理。同時,假設法院轉讓的商標也是需要辦理商標專用權轉讓手續的商標。
商標轉讓可分為合同轉讓、繼受轉讓、因行政命令而發生的轉讓。在轉移過程中,不同的形式是不同的。例如,合同轉讓是指以合同和協議的方式將註冊商標轉讓給受讓人,同時轉讓雙方需要履行的責任和義務,以及違反條約規定的行為。這種形式的商標轉讓是壹種常用的形式。
而繼受轉讓相當特殊。註冊商標可以分為兩種繼受轉讓情形。
1.商標註冊人不復存在時,繼承人有權接受商標的所有權,但也需要按照程序將註冊人的商標轉移到繼承人名下。
2.註冊商標所有人的企業合並或者合並時發生的繼承轉讓,可以通過受理發生。
如果轉讓的商標是行政命令轉讓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變更商標的標的。更常見的是由法院決定商標的轉讓形式。
在商標轉讓過程中,如果您對轉讓過程不熟悉,建議選擇專業的商標轉讓平臺進行轉讓,因為專業的平臺不僅可以為您提供全面的服務,還可以保證商標的順利發生和轉讓。商標轉讓代理詳情請咨詢八戒知產商標轉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