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依據:原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1995]2404號文件和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15]2136號文件,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稅[2017]20號文件。1、受理商標註冊費300元(限定本類10個商品。10個以上商品,每超過1個商品,每個商品加收30元)2、補發商標註冊證費500元(含刊登遺失聲明的費用)3、受理轉讓註冊商標費500元4、受理商標續展註冊費1000元5、受理續展註冊遲延費250元6、受理商標評審費750元7、變更費250元8、出具商標證明費50元9、受理集體商標註冊費1500元10、受理證明商標註冊費1500元11、商標異議費500元12、撤銷商標費500元13、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費150元商標申請是自然人或者企業單位取得商標專有權的過程。申請人需要到國家商標總局提出商標申請需求,經過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以後,才能頒發商標註冊證。商標可分為文字商標、圖形商標、聲音商標、立體商標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