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馬德裏聯盟成員國間所進行的商標註冊的流程分為申請準備、繳納規費與證件領取。其中申請準備應提交的相關的申請書件如下:首先企業需要填寫並加蓋公章的中文國際註冊申請書並填寫加蓋公章或簽字的外文國際註冊申請書;其次企業需要提供商標圖樣兩張。如果是彩色商標,還需附彩色商標圖樣兩張。如果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如果選擇單壹國家申請的,準備材料如下:在保加利亞,企業提交商標申請所需材料包括申請人的名稱,地址,營業範圍、商標圖樣、經申請人簽署的委托書、商品和服務清單。如果是外國申請人,需要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相關證明。
當商標局收到準備齊全的申請書件之後,在登記完收文日期及編定申請號後,會計算申請人所需繳納的費用,並向申請人發出收費通知單。在申請人接到收費通知單起15日向商標局繳納有關費用。當完成此步驟後,商標局會進行向國際局申請。收到匯款後,商標局會向國際局遞交申請。如果60日之後,商標局未收到匯款,將會把申請文件及其他附件壹並退還申請人,並不再保留申請日期和申請號。壹切就緒後,國際局會收到中國商標局的申請,確認符合國際註冊申請後,會在國際註冊簿上進行登記註冊,並給商標註冊申請人頒發商標註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