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門頭與營業執照不符,需要繳納罰款。工商會將實施處罰和罰款。企業印章、銀行賬戶、牌匾、信箋中使用的名稱應當與註冊企業名稱相同。從事商業、餐飲、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名稱牌匾可以適當簡化,但應當報登記機關備案。在某些地區,加盟店可以有自己的品牌名稱,招牌可以有加盟總部的商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壹條
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200元以下或者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3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個人換發營業執照需要嗎?
1.個體經營戶商標續展需要營業執照。商標續展不允許使用別人的營業執照,沒有營業執照是不可能續展商標的;
2.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如果在此期間未能這樣做,可給予6個月的寬限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商標最後壹次有效期滿的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應當註銷該註冊商標。商標局對續展的註冊商標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