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壹種標誌,每壹個註冊商標都是指定用於某壹商品或服務上的。商標分類查詢商品類商品類(第壹類至第三十四類,***34個類別)第壹類:用於工業、科學、攝影、農業、園藝和林業的化學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樹脂;未加工塑料物質;肥料;滅火用合成物;淬火和焊接用制劑;保存食品用化學品;鞣料;工業用粘合劑。第二類:顏料,清漆,漆;防銹劑和木材防腐劑;著色劑;媒染劑;未加工的天然樹脂;畫家、裝飾家、印刷商和藝術家用金屬箔及金屬粉。第三類:洗衣用漂白劑及其他物料;清潔、擦亮、去漬及研磨用制劑;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妝品,洗發水;牙膏。第四類:工業用油和油脂;潤滑劑;吸收、潤濕和粘結灰塵用合成物;燃料(包括馬達用燃料)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蠟燭和燈芯。第五類:藥品、醫用和獸醫用制劑;醫用衛生制劑;醫用或獸醫用營養食物和物質,嬰兒食品;人用和動物用膳食補充劑;膏藥,繃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蠟;消毒劑;消滅有害動物制劑;殺真菌劑,除莠劑。[4]第六類:普通金屬及其合金;金屬建築材料;可移動金屬建築物;鐵軌用金屬材料;普通金屬制非電氣用纜線;五金具,金屬小五金具;金屬管;保險箱;礦石。[4]第七類:機器和機床;馬達和引擎(陸地車輛用的除外);機器聯結器和傳動機件(陸地車輛用的除外);非手動農業器具;孵化器;自動售貨機。第八類:手工具和器具(手動的);刀、叉和勺餐具;隨身武器;剃刀。第九類:科學、航海、測量、攝影、電影、光學、衡具、量具、信號、檢驗(監督)、救護(營救)和教學用裝置及儀器;處理、開關、傳送、積累、調節或控制電的裝置和儀器;錄制、通訊、重放聲音或影像的裝置;磁性數據載體,錄音盤;光盤,DVD盤和其他數字存儲媒介;投幣啟動裝置的機械結構;收銀機,計算機器,數據處理裝置,計算機;計算機軟件;滅火設備。第十類:外科、醫療、牙科和獸醫用儀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矯形用物品;縫合用材料;殘疾人專用治療裝置;按摩器械;嬰兒護理用器械、器具及用品;性生活用器械、器具及用品。第十壹類:照明、加熱、蒸汽發生、烹飪、冷藏、幹燥、通風、供水以及衛生用裝置。第十二類:運載工具;陸、空、海用運載裝置。第十三類:火器;軍火及彈藥;爆炸物;煙火。第十四類:貴重金屬及其合金,首飾,寶石和半寶石;鐘表和計時儀器。第十五類:樂器。第十六類:紙和紙板;印刷品;書籍;裝訂用品;照片;文具和辦公用品(家具除外);文具或家庭用粘合劑;藝術家用或繪畫用材料;畫筆;教育或教學用品;包裝和打包用塑料紙、塑料膜和塑料袋。第十七類:未加工和板加工的橡膠、古塔膠、樹膠、石棉、雲母及這些材料的代用品;生產用成型塑料制品;包裝、填充和絕緣用材料;非金屬軟管和非金屬柔性管。第十八類:皮革和人造皮革;毛皮;行李箱和背包;雨傘和陽傘;手杖;鞭、馬具和鞍具;動物用項圈。第十九類:非金屬的建築材料;建築用非金屬剛性管;柏油,瀝青;可移動非金屬建築物;非金屬碑。第二十類:家具,鏡子,相框;不屬別類的木、軟木、葦、藤、柳條、角、骨、象牙、鯨骨、貝殼、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品。第二十壹類:家用或廚房用器具和容器;梳子和海綿;刷子(畫筆除外);制刷材料;清潔用具;鋼絲絨;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築用玻璃除外);不屬別類的玻璃器皿、瓷器和陶器。第二十二類:纜,繩,網,帳篷,遮篷,防水遮布,帆,袋和包(不屬別類的);襯墊和填充材料(橡膠或塑料除外);紡織用纖維原料及其代替品。第二十三類:紡織用紗和線。第二十四類:織物及其代替品;家庭日用紡織品;紡織品制或塑料制簾。第二十五類:服裝,鞋,帽。第二十六類:花邊和刺繡,飾帶和編帶;紐扣,領鉤扣,飾針和縫針;假花。第二十七類:地毯,地席,席類,油氈及其他鋪地板材料;非紡織品制墻帷。第二十八類:遊戲器具和玩具;體育和運動用品;聖誕樹用裝飾品。第二十九類:肉,魚,家禽和野味;肉汁;腌漬、冷凍、幹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凍,果醬,蜜餞;蛋;奶和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第三十類:咖啡,茶,可可和咖啡代用品;米;食用澱粉和西米;面粉和谷類制品;面包、糕點和甜食;冰制食品;糖,蜂蜜,糖漿;鮮酵母,發酵粉;食鹽;芥末;醋,沙司(調味品);辛香料;冰。第三十壹類:谷物和不屬別類的農業、園藝、林業產品;活動物;新鮮水果和蔬菜;種籽;草木和花卉;動物飼料;麥芽。第三十二類:啤酒;礦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飲料;水果飲料及果汁;糖漿及其他制飲料用的制劑。第三十三類:含酒精的飲料(啤酒除外)。第三十四類:煙草;煙具;火柴。服務類服務類(第三十五類至第四十五類,***11個類別)第三十五類:廣告;商業經營;商業管理;辦公事務。第三十六類:保險;金融事務;貨幣事務;不動產事務。第三十七類:房屋建築;修理;安裝服務。第三十八類:電信。第三十九類:運輸;商品包裝和貯藏;旅行安排。第四十類:材料處理。第四十壹類:教育;提供培訓;娛樂;文體活動。第四十二類:科學技術服務和與之相關的研究與設計服務;工業分析與研究;計算機硬件與軟件的設計與開發。第四十三類:提供食物和飲料服務;臨時住宿。第四十四類:醫療服務;獸醫服務;人或動物的衛生和美容服務;農業、園藝和林業服務。第四十五類:法律服務;由他人提供的為滿足個人需要的私人和社會服務;為保護財產和人身安全的服務。以上就是商標分類查詢內容,我們知道不同性質的商品的,他的註冊商標的類型是不壹樣的。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三條
經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
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註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
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誌。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的特殊事項,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