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註冊商標的機構是商標局。註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提交申請時應當說明有關情況。
二、分析
註冊商標撤銷是指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對違反商標法及有關規定的行為作出決定或裁定,使原註冊商標專用權歸於消滅的程序。基於法定的事由,商標局或者商標評審委員會可以決定或裁定撤銷註冊商標。
三、撤銷註冊的流程是什麽?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可以自願選擇任何壹家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公布在代理機構壹欄中。申請人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準備申請書件,在商標註冊大廳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書件,在打碼窗口打收文條形碼。